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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城乡建设(含住房)
标题: 关于印发《池州市2025年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号: 池建保函〔2025〕268号
成文日期: 2025-08-15 发布日期: 2025-08-15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市住建局保障办 咨询电话:
关于印发《池州市2025年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5 15:04
来源: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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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建保函〔2025〕268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经开区建设局,平天湖建设管理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2025年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池州市财政局       

2025815日       

 

池州市2025年城镇老旧住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5327号)精神,开展2025年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补贴对象

在各地主城区内,20201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个人城镇住房。

二、补贴内容

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所购置的物品及材料,包括饰面砖(含石材)、板材(含踢脚线、石膏线)、集成吊顶(不含电器设备)、门窗(不含智能门锁)、定制柜、墙纸()、涂料(含油漆)。(见附件1

三、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上述物品和材料的,按照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15%进行补贴(不包含人工费)。每个消费者(夫妻双方视为1个消费者)只可申报一套旧房装修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不可重复享受。

四、申请条件

装修改造开工时间、购置物品和材料行为均发生在202511日到20251231日期间。

按照先报、先审、先得原则,申请补贴资金,国家补贴资金额度用完即停止兑付,以政府官网发布的停止兑付公告为准。

五、申报流程及材料

在装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完成后,补贴申请人在20251231日前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报:

一是登录皖事通,进入物业服务综合系统,在旧房装修补贴模块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报。

二是打开手机微信,直接搜索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注公众号;进入公众号,打开话说物业板块;在旧房装修补贴模块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报。

三是打开浏览器,直接搜索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点击进入好房子模块,选择对应申报的所在地市,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报。

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税务发票、支付凭证、物品材料清单、装修改造过程现场照片、申领补贴承诺书、银行账号等。申请人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补贴申请人、发票购买方、银行账号均应统一为房屋产权人。房屋产权人未满18周岁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实施,并提供关系证明。

六、工作流程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申请材料与实地核查不符合补贴对象的,审核不通过,不予补贴。申请材料与实地核查情况不一致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补正;如不补正,不予补贴。申请材料与实地核查情况一致的,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将补贴资金预拨到各县(区),由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审核兑付。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建工作专班,扎实做好现场核实、资料审核、资金拨付等工作,做到审核准确、发放及时。

二是切实提升成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用好用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专项用于支持老旧住房装修改造,不得挪用或截留。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地资金使用进度适时进行动态调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发票的真伪和有效性等情况进行核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税务局定期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发票应作退回处理,已发放的补贴予以追回,涉嫌违规违纪的企业和个人线索移交税务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要依据职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是加强宣传服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老旧住房装修改造补贴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全面增强广大消费者对政策的知晓度。

八、附则

1.居民老旧住房装修改造启动时间在202511日后,但在本文件印发之日前装修改造已经结束的,如符合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佐证,按规定给予补助。

2.2024年已享受旧房装修改造补贴的住房,不再享受2025年补贴政策。

3.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物品材料品类

2.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物品材料清单(样表)

3.申领补贴承诺书

4.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1

 

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物品材料品类

 

序号

物品或材料品类

说明

1

饰面砖

含石材

2

板材

实木板、复合板、铝板、石膏板、硅酸钙板、无机非金属材料板、踢脚线、石膏线等。

3

集成吊顶

含龙骨,不含电器设备。

4

门窗

不含智能锁。

5

定制柜

全屋工厂定制柜按整体柜计价,现场施工柜体按板材、五金件等材料计价。包括橱柜、储物柜、衣柜、洗衣柜等。

6

墙纸(布)

含胶粘剂。

7

涂料

含油漆、硅藻泥等。

 

附件2

 

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物品材料清单(样表)

 

申请人:               申请房屋地址:        县(区)

序号

物品和材料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1

 

 

 

 

2

 

 

 

 

3

 

 

 

 

4

 

 

 

 

5

 

 

 

 

6

 

 

 

 

7

 

 

 

 

8

合计

 

 

 


附件3

 

申领补贴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承诺,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为首次申领,未享受过其他补贴政策,所申领补贴未用于违规搭建空间装修改造。本次所填信息真实有效,所提交材料无任何伪造、涂改、弄虚作假等情况,同意接受电话回访或实地核查。若违反本承诺,愿意取消补贴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  期:                       

 

附件4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部门

联系电话

1

贵池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95030

2

东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7028075

3

石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6021163

4

青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5021762

5

江南集中区规划建设部

2210117

6

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

2821062

7

市经开区建设局

2127200

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31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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