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工地自查自检、监督人员现场指导、监督机构现场审核、监督人员现场复查“四步走”流程,做好项目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复核工作,最大程度保障项目安全复工复产。今年以来,对全市197个项目开展复工检查,同意复工复产项目164个。严格审批标准。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落实复工审核关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建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未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未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等,一律不准复工。强化行政执法。对存在未经复工复产审批同意或关键管理人员不到岗擅自施工的行为的项目,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严格依法处置。目前通报项目2项,移送执法案件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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