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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池州市市直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购房和租房补贴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保障办 发布时间:2024-07-30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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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池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池州市关于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池人才20226号)和《关于印发<池州市关于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就业创业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池建保202262号)要求,我局负责池州市市直所属民营企业和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引进的且符合池人才20226号文件规定要求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购房和租房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条件

具备新引进的且符合人才20226文件规定要求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任一条款条件:

1、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房的;


2、在我市租住政府投资公租房或自行在市场租房的(已享受购房补贴,不享受租房补贴);

二、申报时间和程序

1、申请时间。受理时间为2024729日起至2024930日。

2、申请程序。申请人向其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分类填写《池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池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用人单位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出具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办公室(联系人:余刚 联系电话:0566-2310053)。市住房保障办会同相关部门就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后发放购房和租房补贴。

3、申请材料。身份证明、户口簿、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费证明、购房或租房合同、学历证明或高层次人才认定的相关证明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

三、有关事项

1、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审核工作人员的核查工作,申请人申报材料中的内容应属实,不得编造(为便于审核过程中及时沟通,申请人务必明确填写有效的通讯电话和地址),所需复印件一式两份;

2、引进时间以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时间为准,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合同首次备案日期为准,二手住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

3、市直企业根据行业分工,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特此通知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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