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建安函〔2024〕297号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开发区建设局、平天湖建设管理处,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24年5月27日,铜陵市郊区大通镇龙苑小区发生一起房屋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为汲取事故教训,加强我市危旧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筑牢防线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自建房、危旧房屋专项治理行动,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紧密联系属地安全监管实际,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严的总基调,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这条主线,筑牢防范化解既有危旧房屋安全风险的防线。
二、落实分工责任,强化协同推进
(一)落实既有城镇危旧房屋整改工作。结合去年城镇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对于已排查出的既有危旧房屋,要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及时消除隐患。
(二)加强二次装修安全管理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对辖区内既有建筑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既有建筑二次装饰装修排查、巡查、受理、监管档案及台账。对涉嫌破坏承重墙、未落实图纸审查、施工许可的相关单位,依法查处并移交执法部门。
(三)加强社区和物管小区装修巡查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社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特别是2000年前后承建的)内房屋装修巡查工作,在装修前需在物业完成登记备案,装修中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要不定期开展巡查,对发现可能涉嫌破坏承重结构的行为加以劝导制止,不听从劝导的及时报警或上报有关部门。
(四)落实自建房屋巡查检查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群体性伤亡。要严格落实各方责任,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抓紧组织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对鉴定属于危房的,要第一时间向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告知鉴定结果,指导和督促实施危房解危;对于暂时未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整治的,要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防止人员涉险使用,坚决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
目前我市正处于强对流天气影响,各地要密切关注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动向,做好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发生暴雨的,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易涝地方房屋,及时疏散人员并妥善安置。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员。要做好各类应急预案,出现突发情况及时报告、果断处置。
2024年5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