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建安函〔2024〕668号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开发区建设局、平天湖建设管理处、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24年 10月 19 日 5时许,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王圩村一处房屋发生火灾,造成 9人死亡。火灾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为深刻吸取淮南市潘集区自建房10.19较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10月 19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市续会精神,按照《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秋冬季消防和自建房风险隐患综合整治和重大火灾隐患清零行动长期未整改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池安办〔2024〕96号)和《关于立即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秋冬季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建安函〔2024〕673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秋冬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迅速组织起来,压实压紧责任,敢于动真碰硬,抓实抓细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举一反三在全市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秋冬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力有效全面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排查整治范围
(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
自建房、群租房、城市危旧房和农村房屋安全,以及城镇燃气、市政公用设施运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物业小区安全管理等。
(二)重大火灾隐患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2024年省、市、县(区)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
2.2024年省、市、县(区)督察、督导、考核反馈的重大火灾隐患;
3.录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的重大火灾隐患。
(三)长期未整改安全隐患
1.2024年省、市、县(区)督察、督导、考核反馈的但尚未完成整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消防隐患);
2.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已经发现并督促企业整改,但尚未完成整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消防隐患);
3.已录入各类业务监管系统的,但尚未销号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二、排查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自建房、群租房安全方面。按照《关于开展全市自建房、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要求,牵头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和群租房进行“回头看”,通过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进一步压紧压实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梳理自建房、群租房安全隐患,以经营性自建房和群租房为重点,逐一核实安全隐患整改成效,确保安全隐患真查真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切实防范和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守牢房屋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局质监科)
(二)城镇燃气方面。一是深入开展用户端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用户使用无熄火保护灶具、可调式减压阀、不合格软管、“双气源”、餐饮场所燃气报警器未有效安装使用等问题,要按照轻重缓解,分级分类推进隐患彻底整改。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也要做好记录,确保底数清、风险控、可追溯。常态化开展“敲门行动”,持之以恒加强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宣传教育。二是持续开展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聚焦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锈蚀老化等问题,深入排查整治,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全面加强涉燃气第三方施工监管,严厉查处打击违规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行为。三是全面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源头监管。加快完成瓶装液化气企业安全评估,指导企业抓好隐患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年底前完成清理退出。加快推进瓶装液化气企业整合提升,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推进餐饮等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完善改造方案,界定改造范围,细化保障措施,推动改造工作取得实质成效。强化执法处罚和行刑衔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充装非自有气瓶、安全管理弄虚作假、违规制售燃气具及配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布典型执法处罚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加快推动瓶装液化气监管平台接入使用,确保年底前数据全接入、使用全覆盖。(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公用事业处)
(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方面。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深入分析研判秋冬季节安全风险隐患的类型、分布和危害等情况,提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措施与预案。根据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持续完善城市供排水、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停车等市政公用设施信息台账,结合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巡查检查和“回头看”工作,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实现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隐患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突出重点场所安全管理,尤其是容易发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事故的地下管网、检查井 (窨井盖)、泵站、垃圾池、渗滤液处理站等设施,使用年限长、交通流量大、荷载标准低、护栏不达标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线老化存在漏电风险的照明设施,城市公园、公共水域、大中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管。同时,加快推进覆盖重点场所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快实现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风险隐患的源头管控、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系统治理,切实提高市政公用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聚焦城镇燃气、城市供排水、城市桥梁隧道、城市公园等有限空间作业较频繁的行业,强化从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要求。(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局城建科,市公用事业处、园林处和市政处)
(四)房屋市政工程方面。结合秋冬季施工作业特点和要求,全面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紧盯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要督促工程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专业论证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要加强备案、登记、安装、拆卸、顶升、验收、使用、维修保养及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排查;对深基坑,要加强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的排查;对高支模,要加强模板支撑体系搭设、验收、使用及脚手架搭设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排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要落实管工期、管造价的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及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健全清单台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建筑施工工地,集中整治临时办公场所、员工住宿场所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等;加强建筑工地临时办公场所和生活区安全管控,强化临时办公场所、员工住宿场所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和用气安全管理,对于芯材燃烧性能达不到 A级要求的彩钢板房要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更换,对于违规动火动焊、违规堆放、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要按程序报批和责令限期整改,严防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局质监科,市建管处和重点处)
(五)城乡房屋安全管理方面。一是进一步摸排城市危旧房情况,对 C级危房要迅速组织加固修缮,D级危房坚决落实围挡隔离、标牌警示、临时安置场所等措施,尽快完成“人房分离”,并果断采取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二是加快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对已经完成建设任务的住宅小区开展工作评估,确保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达到配建比例。三是督查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进梯入户和消防通道违规堵、占问题等突出风险;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行为的要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要及时报告属地街道社区或有关职能部门。四是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治理相结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形成台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五是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及时纳入改造计划,实现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和部门: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局保障办、城建科和村镇科,市房产处和公用事业处)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开始至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
秋冬季节大风、雨雪、寒潮、冰冻等恶劣天气增多,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的多发易发期。同时,临近年终岁尾,抢工期、赶进度项目增多以及工人节假日情绪波动等因素叠加,安全生产风险进一步加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秋充分认识到秋冬季节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认真分析研判秋冬季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关注安全生产容易被忽视的小部位的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针对性、强有力的措施手段,抓紧抓实安全防范管控措施,切实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淮南市潘集区房屋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且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确保隐患整改消除。对突出的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火灾隐患,要依法实施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
三、强化值守,提升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规定要求,密切关注本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各类易发突发事件情况,按照事故灾害信息报告的有关规定及时核实、上报有关信息,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要进一步完善应对各类事故灾害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本地消防、应急、地震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及对了解和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风险研判,更好发挥应急处置工作合力,督促企业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能力,确保科学有效做出处置,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舆情,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跟踪问题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移交处理。
请各地各部门将重大火灾隐患统计表(附表2)和长期未整改安全隐患统计表(附表3)于10月25日上午下班前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监科;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附表1)、每月24日前将排查整治进展阶段性总结,12月31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监科。
联系人:程程 联系电话:2027411
邮 箱:zjk7411@163.com。
附表:1.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秋冬季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2.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火灾隐患清零行动统计表
3.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长期未整改安全隐患清零行动统计表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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