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九华山风景区环境资源保护处,开发区建设局,平天湖建设管理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安徽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现开展池州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绿色建筑项目。申报绿色建筑的示范项目,应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并获得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证证书。
(二)建筑光伏项目。利用工业建筑屋面、立面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项目,装机容量应不低于1000千瓦;利用民用建筑屋面、立面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项目,装机容量应不低于200千瓦;重点支持采用TOPcon电池、HJT电池、薄膜电
池以及电化学储能、相变储能等技术路线的新型建筑光伏和储能产品的建筑光伏项目。
(三)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申报项目应为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且需对暖通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围护结构、可再生能源等进行一项或多项节能改造。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申报指南(见附件1、附件2)要求,于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电子邮件主题应注明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并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全套资料合订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建筑科技发展中心。
(二)组织遴选。市住建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择优遴选,必要时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踏勘。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申报项目,将认定为示范项目并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三)项目实施。项目单位应围绕技术应用和项目实施计划推进项目实施,落实工作责任,被列入示范项目的应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示范任务,达到试点示范项目预期成果,并接受省级资金审计与绩效评价。
三、申报要求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申报单位应为项目产权单位或其授权委托参与投资的能源公司;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申报。
联系人:李贵 18905661545
王琪 19392864172 1493213864@qq.com
附件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2. 池州市绿色低碳城市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2026年2月3日
附件1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本单位已了解池州市绿色低碳城市示范项目支持政策、申报要求及相关规定,现对申报资料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单位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及相关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无欺瞒和作假行为。
二、在申报过程中,本单位将积极配合相关调查、评审和审核等工作。
三、对此次申报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本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住建、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违背承诺自愿接受失信惩戒,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 诺 用 途:申请政府财政扶持
承 诺 时 间:××年××月××日
附件 2
池州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一、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一)申报要求
1、池州市辖区内,申报项目应在2025~2026年期间获得对应星级的绿色建筑标识认证证书,且应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2、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产权无纠纷,且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申报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
(三)申报材料
1、《池州市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书》;
2、其它需要说明的附件材料。
(四)验收要求
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且验收证明资料齐全,应具有对应星级的绿色建筑标识证书、工程立项批件、土地使用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和开发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等。
二、建筑光伏应用示范项目
(一)申报条件
1、池州市辖区内,在2025~2026年应用太阳能光伏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项目;
2、利用工业建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项目,装机容量应不低于1000千瓦;
3、利用民用建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项目,装机容量应不低于200千瓦;
4、项目具备较好的太阳能光伏利用条件,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5、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产权无纠纷,且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申报单位
建筑物所有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人、运营管理人。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建设的,应由建筑所有权人和参与投资的能源公司共同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池州市建筑光伏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
2、其他需要说明的附件材料等。
(四)验收要求
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且验收证明资料齐全,包括太阳能光伏全套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质检报告(出具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等产品的证书或者报告)、结构计算书(需原设计单位盖章确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工程项目现场照片、并网验收意见单、光伏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项目需额外补充奖补资金分配协议(由能源服务公司与建筑物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共同出具)。
三、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
(一)申报要求
1、池州市辖区内,申报项目应在2025~2026年期间签约实施,且应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2、项目采用的商务模式为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混合型均可);
3、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产权无纠纷,且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申报单位
建筑物所有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人、运营管理人。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建设的,应由建筑所有权人和参与投资的能源公司共同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池州市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申报书》;
2、其它需要说明的附件材料。
(四)验收要求
项目已完工稳定运行1个月以上,且验收证明资料齐全,包括技术方案、合同副本、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节能量报告等。
附件 2-1
池州市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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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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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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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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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建筑管理处 制
2026年1月
填 表 说 明
1、需要填写的内容在表格所对应栏目内打“
”。
2、填写本表格时,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格式进行填写,保证申报内容真实、准确,申报内容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3、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报市建筑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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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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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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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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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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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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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万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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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万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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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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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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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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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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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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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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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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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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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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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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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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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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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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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及技术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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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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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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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承诺: 本申报书和附件资料已经确认,郑重申明情况属实。 申报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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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2
池州市建筑光伏示范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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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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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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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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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建筑管理处 制
2026年1月
填 表 说 明
1、“总建筑面积”指申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示范面积积”指所申报项目太阳能光伏所占面积。
2、填写本表格时,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格式进行填写,保证申报内容真实、准确,申报内容作为项目考核评估依据。
3、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报市建筑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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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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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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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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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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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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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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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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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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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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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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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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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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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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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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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性能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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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应用场景 |
组件类型 |
£单晶硅 □多晶硅 £异质结 £铜铟镓硒 □碲化镉 £钙钛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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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 选择理由 |
(从组件性能、效率、成本和适用场景等角度给出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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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阵列设计亮点 |
(说明光伏阵列的布局方式如固定倾角、跟踪系统等,以及考虑地点、气候条件所做优化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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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形式 |
□附加型 □建材型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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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机容量 |
kW |
年发电量 |
kW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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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设施 |
□有 □无 |
储能容量* |
kW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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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示范技术方案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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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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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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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 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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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承诺: 本申报书和附件资料已经确认,郑重申明情况属实。 申报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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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选填内容,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附件 2-3
池州市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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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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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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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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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建筑管理处 制
2026年1月
填 表 说 明
1、需要填写的内容在表格所对应栏目内打“
”。
2、填写本表格时,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格式进行填写,保证申报内容真实、准确,申报内容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3、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报市建筑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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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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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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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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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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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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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万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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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万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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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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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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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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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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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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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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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公司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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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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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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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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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及技术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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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
(改造前能源消耗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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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 |
(采取××技术,对××(边界范围)实施节能改造/建设,包括主要建设/改造内容,购置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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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 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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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承诺: 本申报书和附件资料已经确认,郑重申明情况属实。 申报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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