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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
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经开区建设局、平天湖建设管理处、局
管局属各单位:
为鼓励建筑业企业积极创建优质工程,进一步提高我市工程建造水平,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品质,规范认定工作,现将修订后的《池州市建设工程“九华山杯”(市优质工程)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6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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