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百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现对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监理合作单位进行公开征集,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监理合作单位
二、征集单位: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三、征集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026年4月7日9点30分。
五、开标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毓秀门小区1号楼4单元安徽百恒开标室
六、征集数量:本次征集数量为15家。
七、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单位近3年内不得有以下情形,否则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得入围监理合作单位:
①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作出处罚的;
④因重大违约等行为被委托单位解除合同的;
⑤违反廉洁从业的相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⑥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
注:以上响应单位自行承诺,无需提供材料证明(承诺函详见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三、资格审查承诺函),若发现响应单位提供虚假承诺,将被取消其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监理合作单位资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名资料:
①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在征集文件领取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到代理公司领取征集文件(或以PDF档方式将报名资料发至微信(微信号:17756620244);
②报名资料包括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原件(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个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彩色扫描件。)。
九、征集原则:
本次公开征集拟确定15家监理合作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如本次公开征集通过资格审查的监理单位数量小于等于15家,则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监理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监理合作单位。如通过资格审查的监理单位数量大于15家,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方法详见第二章。如总分相同时,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监理合作单位的顺序,抽取原则如下:
抽取原则:第一轮先放入总分相同的监理单位数量号球,由各监理单位代表随机抽取顺序号。第二轮再放入总分相同的监理单位数量号球,由各监理单位代表按抽取的顺序号随机抽取,抽中的球不再放入,抽取球号为1的即为第1家入围监理合作单位、抽取球号为2的即为第2家入围监理合作单位、抽取球号为3的即为第3家入围监理合作单位,以此类推。如被抽取的监理单位放弃入围,按球号由小到大顺序以次替补。经公示无异议后即进入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监理合作单位。
十、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在服务期内接受征集单位的委托,依照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承接征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监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单项委托合同为准。服务期:3年。
十一、服务要求:
1、本着自愿原则,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监理合作单位在服务期内应诚信履约,守法经营,自觉接受征集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2、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监理单位的选取、考核等按照《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监理实施细则》(池重建函〔2026〕24号)执行。有最新管理办法或相关文件的,按最新文件执行。
3、服务费计费原则参照《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监理实施细则》(池重建函〔2026〕24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
序号 |
项目投资额X |
|
区间费率 |
最高限额(万元) |
监理费Y(万元) |
|
1 |
500万元以下 |
500 |
1.5% |
7.5 |
Y=X*区间费率 |
|
2 |
500万元-1000万元 |
1000 |
1.4% |
14.5 |
Y=上一档最高限额+(X-500)*区间费率 |
|
3 |
1000万元-2000万元 |
2000 |
1.2% |
26.5 |
Y=上一档最高限额+(X-1000)*区间费率 |
|
4 |
2000万元-3000万元 |
3000 |
1.0% |
36.5 |
Y=上一档最高限额+(X-2000)*区间费率 |
|
5 |
3000万元-4000万元 |
4000 |
0.8% |
44.5 |
Y=上一档最高限额+(X-3000)*区间费率 |
|
6 |
4000万元-5000万元 |
5000 |
0.5% |
49.5 |
Y=上一档最高限额+(X-4000)*区间费率 |
①、项目投资额按照工程建安费计。
②、下限包含本数,上限不包含本数。
③、监理费计算采用插值法。
4、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关键岗位人员缺勤违约金标准参照《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监理实施细则》(池重建函〔2026〕24号)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市重点处重点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
序号 |
工程类别 |
规模 |
总人次 |
项目总监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监理员 |
见证员(可兼任) |
备注 |
|
1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
工程造价≤500万 |
≥2 |
1 |
|
1 |
|
1. 见证员可以兼任,但应具有相应资格。 |
|
500万<工程造价≤3000万 |
≥4 |
1 |
1 |
1 |
1 |
|||
|
3000万<工程造价≤5000万 |
≥5 |
1 |
1 |
2 |
1 |
|||
|
5000万<工程造价≤1亿 |
≥6 |
1 |
2 |
2 |
1 |
|||
|
1亿<工程造价≤1.5亿 |
≥8 |
1 |
3 |
3 |
1 |
注:此标准为最低配置标准。房屋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等工程人员配备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建市〔2014〕186 号执行。
市重点处重点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缺勤违约金标准
|
序号 |
工程类别 |
规模 |
总监理工程师(元/人·天) |
专业监理工程师(元/人·天) |
监理员(元/人·天) |
|
1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
工程造价≤500万 |
1000 |
/ |
500 |
|
工程造价>500万 |
2000 |
1000 |
1000 |
||
|
2 |
房屋建筑工程、装修工程 |
工程面积≤3000㎡ |
1000 |
/ |
500 |
|
工程面积>3000㎡ |
2000 |
1000 |
1000 |
5、征集单位如后期因政策调整需对《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监理实施细则》(池重建函〔2026〕24号)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按其新文件执行。
十二、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密封装订成册共5套(1正4副)。
十三、联系方式:
(1)征集单位:池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吴工 0566-2816765
(2)代理机构:安徽百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工 17756620244
(3)监督部门: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江书记 0566-3219190
十四、代理服务费:
1.定额收取:15000元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3.支付单位:
☑入围监理合作单位(15000元÷15家)=1000元/家
□征集单位
4. 收取单位:安徽百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章 综合评分法(满分50分)
|
1 |
企业业绩 (40分) |
20分 |
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下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独立完成3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每个得10分,满分20分;近三年内独立完成3000万元(不含)以下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每个得5分,满分20分。 注:每个单项合同仅计一次得分;需提供监理合同(含全过程监理服务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响应企业名称、项目内容、项目金额等主要评审要素。若以上主要评审要素不能体现时,需同时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或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
20分 |
1、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征集单位实施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每个得5分,满分10分。 2、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除征集单位以外池州市域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每个得5分,满分10分。 注:每个单项合同仅计一次得分;需提供监理合同(含全过程监理服务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响应企业名称、业主单位名称、项目内容等主要评审要素。若以上主要评审要素不能体现时,需同时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或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
|
2 |
服务响应(10分) |
10分 |
承诺满足后续采购限额以下监理项目抽取时效性,监理单位能满足工作需求:承诺60分钟内到达征集单位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项目抽取的,得10分。 注: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企业(办事处)办公地址等有效证明材料(响应企业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未承诺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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