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第一批)的通知》,现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情况
此次核查的建筑业企业范围为2025年以来无实际生产活动的企业、2025年首次取得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施工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被频繁投诉举报的企业、其他应当重点核查的企业等,重点核查相关建筑业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等主要人员的资格、社保、数量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核查方式为通过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池州市网上行政服务系统进行核验。
二、核查结果
本次核查了50家建筑业企业112项资质,经查,29家企业的64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核查资料的视为不合格);1家企业的1项资质已注销。
三、核查结果应用
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和市住建局《关于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池建市函〔2025〕142号)等文件,对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动态核查系统内标注为“资质异常”,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在省住建厅网站“我要查-企业查询”栏目中相应资质项显示为红色,且在“我要查-动态核查”栏目集中公示;在被标注期间不得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事项。
四、有关要求
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应自通报下发之日起,及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附件2)扫描件等整改材料报送至我局下属市建筑管理处(联系电话:0566-2032627,电子邮箱:234378756@qq.com),完成整改前不予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各类资质许可事项。整改期内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材料的企业,经复核符合资质标准的可申请撤销资质异常标注。如企业不再保留被标注异常资质项的,可以自行注销,注销后向我局下属市建筑管理处申请取消标注。
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常态化举措,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各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资质维护,保持主要人员稳定,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附件:
1.2026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第一批)
2.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
2026年7月23日
抄送: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开发区建设局,平天湖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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