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提升招标投标工作质效,切实防范投标人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串通投标、挂靠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常态化机制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若干举措的通知》(皖发改公管〔2024〕107号),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8月1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书面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917642816@qq.com
联系人:汪小亮
联系电话:0566-2032569
附件:1.《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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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一、征求意见总体情况
1.共向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开发区建设局,平天湖建设管理处征集了意见。收到反馈意见0份。
2.于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8月17日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公告期内共未收到反馈意见。
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 事项名称 |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
| 单位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及原因 |
| 贵池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无 | |
| 东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无 | |
| 青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无 | |
| 石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无 | |
|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 | 无 | |
| 九华山风景区环境资源保护处 | 无 | |
| 开发区建设局 | 无 | |
| 平天湖风景区建设管理处 | 无 | |
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
意见情况的反馈说明
我局于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8月17日,按照有关规定在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8月17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包括电子邮件、邮寄件)。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