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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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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备案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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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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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 |
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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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2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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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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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中, 省内的建筑材料,比如加气块和保温板,可以在池州市场流通吗?是否需要在池州备案?如需备案,如何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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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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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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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1: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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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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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通过部门信箱反映:建筑材料备案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省内的建筑材料,可以在池州市场流通,无需备案。若涉及新型墙体材料,依据《池州市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查验办法》第五条要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应在签订供货合同后、产品运抵工地前,到建筑工程项目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墙改管理机构进行产品使用登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建管处,经办人:李贵,联系方式:2028019/18905661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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